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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甲醛超标难认定,国标成为地热地板“合法”保护伞

发表于2015-07-03

近期,无论是美国《60分钟》节目曝光的“毒地板”事件,还是浙江消保委曝光的“地热门”事件,以及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的“潜伏的甲醛”等新闻报道,《焦点访谈》直指地暖条件下,劣质复合地板存在重大健康安全隐患等新闻,不仅绷紧了地板企业的神经,更让地板消费者尤其是地热地板用户感到人心惶惶。其实,这些曝光的背后都与现行的国家标准有关,我们国家的甲醛释放量限定国标严重滞后,亟需尽快修订。

国标已经不符合当前消费者的需求

目前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这一标准于2001年公布,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经超过13年,随着消费者对室内空气环境要求的提高,这个标准已经严重滞后。该标准规定我国对人造板的甲醛限量释放值分为两级,即E1级与E2级,E2级≤5.0 /L,E1级为≤1.5 /L,其中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的甲醛释放量要求为E1级,可以直接用于室内。但是这个标准虽然规定了甲醛释放的浓度,但没有规定室内的总量控制,也就是说只有单位释放的控制,却没有使用地板总量的控制,当地板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甲醛释放量累计起来就会超标。对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GB18580-2001对甲醛释放量的要求不仅过低,更不够科学。

 

发表于2015-12-21

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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