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了相关通知
楚水路西延一、房屋搬迁目的
楚水路西延
一、房屋搬迁目的
楚水路西延扩建工程。
二、房屋搬迁范围
依据城市规划,确定本项目搬迁范围:东至西过境公路,西至宏泰路,南至大溪河,北至农田沿线红线范围内房屋。
经调查统计,该项目为集体建设用地,共计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3户,调查房屋建筑面积约5436平方米(其中: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607平方米,合法性待定建筑面积约2829平方米)。
三、房屋搬迁期限
房屋搬迁公告规定的时间。
四、搬迁补偿
搬迁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合法建筑按照被搬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本项目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难以采取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包含被搬迁合法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其他补助费、补偿费、奖励等。
被搬迁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结构、成新、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细则评估确定。
水乡路西延(二期)
水乡路西延(二期)道路建设工程。
依据城市规划,确定本项目搬迁范围为:东至下官河,南至兴沙公路,西至市特殊教育学校大门东侧,北至市特殊教育学校南围墙向东到下官河范围内的房屋(详见规划红线图)。
经调查统计,该项目为集体建设用地,共计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2户,调查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
本项目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专业性较强的工矿企业、特种仓储用房、附属设施等难以采取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由房屋搬迁实施主体(分指挥长单位)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包含被搬迁合法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其他补助费、补偿费、奖励等(补助、补偿、奖励标准详见本方案第八条)。
被搬迁房屋的价值和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结构、成新、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细则评估确定。
1月17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了相关通知
楚水路西延
一、房屋搬迁目的
楚水路西延扩建工程。
二、房屋搬迁范围
依据城市规划,确定本项目搬迁范围:东至西过境公路,西至宏泰路,南至大溪河,北至农田沿线红线范围内房屋。
经调查统计,该项目为集体建设用地,共计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3户,调查房屋建筑面积约5436平方米(其中: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607平方米,合法性待定建筑面积约2829平方米)。
三、房屋搬迁期限
房屋搬迁公告规定的时间。
四、搬迁补偿
搬迁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合法建筑按照被搬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本项目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难以采取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包含被搬迁合法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其他补助费、补偿费、奖励等。
被搬迁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结构、成新、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细则评估确定。
水乡路西延(二期)
一、房屋搬迁目的
水乡路西延(二期)道路建设工程。
二、房屋搬迁范围
依据城市规划,确定本项目搬迁范围为:东至下官河,南至兴沙公路,西至市特殊教育学校大门东侧,北至市特殊教育学校南围墙向东到下官河范围内的房屋(详见规划红线图)。
经调查统计,该项目为集体建设用地,共计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2户,调查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
三、房屋搬迁期限
房屋搬迁公告规定的时间。
四、搬迁补偿
搬迁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合法建筑按照被搬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本项目搬迁非住宅非营业房屋,专业性较强的工矿企业、特种仓储用房、附属设施等难以采取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由房屋搬迁实施主体(分指挥长单位)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包含被搬迁合法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及附属物价值的补偿、其他补助费、补偿费、奖励等(补助、补偿、奖励标准详见本方案第八条)。
被搬迁房屋的价值和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被搬迁房屋的结构、成新、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细则评估确定。